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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刀傷容貌似父保安 自閉少年認罪判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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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有語言障礙的17歲少年去年不滿父親要求自己學好英文,心中不忿但無法表達,擸刀到金鐘政總對開的行人天橋,傷害一名與父親同樣任職保安、容貌相似的男子。少年早前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感化令一年,法官接納被告重犯機率低,有一定悔意。

嚴重表達障礙 父不解困苦

被告梁凱華事前為職訓局學生,案發於2023年10月4日。暫委法官鄭明斌引述被告感化報告指出,被告自小內向沉默,父母均為保安,原以為被告的情况只是性格問題,至2020年被告確診自閉症,思維模式死板,有嚴重語言和表達障礙。基於被告父母的教育程度,他們不懂與被告有效溝通,雙方往往因瑣事爭執。

至於犯案因由,被告案發前與家人發生衝突,其父要求他學好英文,不明白語言學習對被告異常困難,被告心中氣憤但無法解釋,遂找上一名與父親相似的保安發泄。法官引述醫生稱,入住精神病院無助改善被告病情,建議他定期覆診。辯方求情稱,本案雖有預謀,但只涉被告一人和一把生果刀,他去年10月被捕,至今已還押約9個月。

已還押9月 官:悔意明顯

鄭官稱被告的報告正面,他對法律後果無知,流露明顯悔意,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鄭官稱若被告是普通成年人,會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被告的情况、犯案背景和辯方陳辭,認為被告重犯機率甚微,判處一年感化,另須遵守特別條件。

【案件編號:DCCC 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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