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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生效後未獲減刑 馬俊文申司法覆核10月開庭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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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原因獄中行為良好而減刑三分之一,惟在獲釋前兩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未獲減刑。馬俊文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條例實施後懲教署的決定違反人權法,為首宗因應23條立法的司法覆核。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今年10月22日開庭聆訊,暫未顯示主審法官。

馬俊文2021年被裁定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輾轉經上訴後判囚5年,原本可於今年3月獲釋,但在3月23日「23條」刊憲生效後,突被告知原定獲釋日期被取消,須繼續服刑至少一年。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今年10月22日早上10時進行司法覆核的合併聆訊,料需時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