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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查強姦案期間涉訛稱事主肯金錢和解 向疑犯索6萬元被捕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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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拘捕一名警務人員,涉嫌在調查一宗強姦案期間,向案中疑犯訛稱事主願以金錢庭外和解,並向其索取約6萬元。該名警員其後被捕,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的交替控罪,明早(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證實案中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他已被停職。警方重申,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據悉該警員駐守沙田警區。

警方指,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人員4月29日早上拘捕一名27歲男警務人員。初步調查顯示,他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涉嫌向該案疑犯聲稱受害人願以金錢庭外和解,並向其索取約6萬元。該案疑犯4月28日向警方報案。

據了解,強姦案中一對男女早前飲酒認識,其後發生性行為,女事主事後報警指自己遭強姦。沙田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未有足夠證據控告有關罪名。案中疑犯尚未得悉有關法律意見,一名負責案件的警員訛稱可以為其脫罪,向疑犯索取6萬元。疑犯生疑,遂報警,並未有支付任何款項,該警員其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