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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踢劫七旬婦碌卡5萬 地盤工囚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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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3歲印度裔地盤工人涉去年8月在中環和安樓外從後踢倒72歲老婦後劫去手提電話及銀包,並盜用銀包內多張信用卡簽帳購物逾5.3萬元,被控一項搶劫、9項盜竊罪及5項企圖盜竊罪,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所有控罪。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稱案情嚴重,被告以武力對待老年婦人為加刑因素,認罪扣減後判監42個月。

求情稱醉酒非預謀 事主即日出院

被告文利安(23歲,地盤工人)承認15項控罪。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因醉酒失去自控能力,非預謀地犯案,現已後悔,而事主當日已出院。法官續稱,被告干犯的搶劫罪涉及使用武力,案情嚴重;而另外14項盜竊及企圖盜竊罪較小型,短暫使用了盜去的信用卡,考慮到總刑期原則,終判處被告監禁42個月。

承認案情稱,2023年8月13日早上11時10分,被告在中環和安樓外襲擊事主,事主從後被踢跌落地,被告隨即打開事主的袋,劫去11張信用卡、現金3000元及一部手提電話等。事主及後被送往瑪麗醫院,檢查發現其左面及右手肘有瘀傷及擦傷。

案情續稱,被告劫去11張信用卡後,於即日及翌日使用其中5張卡進行未經授權交易,包括購買金鏈、兩部iPhone、一個Gucci銀包,並到Vans購買一雙鞋、在Nike購買衣服及袋及到麥當勞購買漢堡包。被告另曾嘗試購買一部iPhone及一包香煙等不果。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於商店付款過程,他同月15日被捕,當場檢獲Gucci銀包、Vans鞋及Nike上衣,後在家中被搜出其餘涉案物品,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DCCC 12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