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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暴動罪脫後發還原審 法律學生終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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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8月31日港島區衝突,法律系女生早前被裁定暴動及藏武罪不成立,上訴庭其後裁定律政司案件呈述上訴得直,下令撤銷暴動罪的無罪裁決,發還原審區域法院法官處理,案件昨於區院提訊。辯方透露已提交上訴動議通知書,女生將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

被告湯嘉欣原被控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原審法官李俊文裁定兩罪不成立。律政司就兩罪申請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早前批准就暴動罪上訴,但駁回藏武罪上訴,發還予李官處理。

辯方昨表示,針對上訴庭發還案件的決定,被告將提終極上訴。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處理,視乎終院會否受理上訴。控方不反對押後,但建議縮短押後時間。法官彭中屏聽畢雙方陳辭後,押後至今年11月28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 51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