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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懲教拒4書存入 鄒幸彤申覆核 署方指《人民不會忘記》陳述扭曲 小說《弟弟》或喚對抗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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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其母親今年初被懲教署拒絕存入4本書,鄒其後上訴被署方駁回。鄒一方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署方決定無理和不當,對其自由造成不合比例限制。入稟狀指稱,書籍記載的歷史事件與當代政治和社會密不可分,雖無可避免地涉及挑戰現行政治秩序的其他政治觀點,但民主社會應給予表達機會,况且那些書並非「禁書」。鄒一方要求法庭推翻決定,讓書籍存入。

另涉司徒華朱耀明回憶錄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鄒幸彤,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長。根據入稟狀,鄒的母親今年2月22日至3月1日向懲教署申請存入《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弟弟》、《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及《敲鐘者言:朱耀明牧師回憶錄》共4本書給鄒。鄒3月5日收到「扣起刊物確認書」,指刊物審裁委員會相信首兩本書符合《監獄規則》第56(c)及56(e)條的情况,拒絕申請。

署方早前駁回上訴

鄒:或隔絕外界資訊

懲教署職員其後口頭交代,指兩本書的內容可能引起對抗管治的意識,對院所保安、秩序、紀律構成威脅,《人民不會忘記》有偏頗和扭曲的陳述,《弟弟》的序言另被指對作者背景、敘述有偏袒。同月9日,鄒再被通知其餘兩本書因類似理由被扣起,鄒就結果上訴,4月30日遭駁回(見表)。

申請方認為上訴過程違憲和不透明,她無被充分通知理據如謎團,她唯一掌握的資訊是扣起刊物確認書,只知道自己有權上訴。申請方重申囚犯應當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質疑懲教署無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隱去冒犯性內容、附上警告等,不合比例的限制鄒的表達自由,因當局認為某些社會政治議題較敏感,而使她或與外界資訊完全隔絕。

申請方根據《監獄規則》第56條,指署長的權力須狹窄地詮釋,以避免任何不合理和不當的決定,惟署方缺乏該如何演繹條例的清晰指引,必然引致他們作出恣意的決定。申請方重申4本書與當代政治和社會有關,符合公眾利益,民主社會應容許挑戰現行政治秩序的觀點得以和平表達。

申請方又提到4本書非「禁書」,能從書店、大學和部分中學圖書館取得,無理由限制原本已能在市面流通的書。申請方指難以想像書籍對監獄和國家安全造成即時風險,憂慮決定會帶來「寒蟬效應」,公眾可能擔心管有書籍違法而不敢買,探訪者亦不敢存入,不利囚犯更生和學習。基於以上理由,申請方要求推翻懲教署決定。

公共圖書館網站檢索無果

翻查資料,《弟弟》於2022年底出版,涉案4本書在香港公共圖書館網站顯示為「沒有符合的檢索結果」。

【案件編號:HCAL 1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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