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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認於元朗貨倉種大麻 囚30個月及36個月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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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子涉於2021年8月至翌年6月期間,在元朗唐人新村一個貨倉內栽種大麻,5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栽植大麻植物罪。案件今(31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指,案件有一定程度的策劃及規模,涉案貨倉面積約1萬平方尺,為大麻植物的水耕栽植場,5名被告各司其職;認罪扣減後終判處4被告監禁36個月,其中36歲被告因協助執法人員提供資料而獲額外減刑,被判囚30個月。

被告利思遠(60歲)、林豪堅(32歲)、余永瀚(36歲)、梁熙俊(48歲)、馬家健(45歲),被控於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期間,在元朗唐人新村路的一個貨倉,一同串謀栽種大麻屬植物。

梁官判刑時引述漁農自然護理署專家指,涉案貨倉內有258棵大麻,其中226棵可隨時收割,以一年收成3次計算,年產量共達267.2公斤,即約等於37.4公斤可作吸食用途的大麻。梁官續指,貨倉內有不同區域,內設有栽種大麻的設備及材料,包括通風喉管及層架等,可見有一定規模。

承認案情指,警方毒品調查科於2022年6月22日突擊搜查元朗唐人新村一個貨倉,發現有人把貨倉用作室內栽植大麻植物的處所,內有大麻植物、玻璃試管、施肥時間表及營養液等工具。警方當場拘捕利、林及余,而梁及馬則在翌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