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男教師教琴期間非禮7歲女童囚10個月 申上訴稱原審裁判官過度干預 (13:26)

發佈於

教育中心一位鋼琴男教師,於2021年8月被指在教一名7歲女童彈琴時,以指正坐姿為名,伸手摸女童胸部,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囚10個月。鋼琴教師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今日(30日)開庭審理,上訴方爭議,指原審裁判官過度干預審理流程,且未解決案件存在的疑點。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押後至9月19日頒下判辭,上訴人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上訴人梁湛恩(判刑時33歲)的代表大律師陳辭指出,女童X曾在下課後告知母親事件,並向校務處投訴,然而當時X母的反應,以及學校主任關於其看到和聽到X的情况的講法,包括WhatsApp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X當時並無提及「胸部」。

上訴方又指,X的證供存在不同階段,對X母的講法、對學校主任的講法及和庭上的講法等,存在前後不一致的情況,例如X曾有一次表示沒有摸到胸部。上訴方提出,重大的前後不一的證據一定要處理或澄清,惟裁決時原審裁判官沒有處理,定罪是不穩妥。

上訴方續說,原審裁判官又錯誤地拒絕接納上訴人的證供,指上訴人當時辯稱為X擺姿勢,裁判官拒絕相信,並反問「為什麼」擺這一姿勢,上訴方質疑裁判官拒絕相信上訴人的理由不合理。而且裁判官過度干預審理流程,如多次打斷辯方盤問證人,並在審理過程中發表自己的見解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