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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以2000元賄銀行職員加快開戶 遭廉署起訴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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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以2000元賄賂銀行職員,換取對方加快為他開立銀行戶口,案件後日提堂。至於涉案銀行職員早前已承認貪污罪,判囚6星期。

39歲被告卞维龙,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後日(8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廉署調查,卞维龙案發時在東南亞經營免稅店,為一名商人,他於2023年5月初到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中環一間分行,打算開立個人戶口,獲該分行一名時任銷售主任接待。卞涉嫌於他到訪上述分行翌日,向該時任銷售主任提供2000元賄款,以協助他加快在該銀行的開戶流程。

廉署接獲相關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卞向該銷售主任支付賄款後不久便成功開立銀行戶口。

至於涉案31歲銀行時任銷售主任羅子軒,早前亦被廉署落案起訴。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貪污罪行,被判入獄6星期,涉及藉索賄及受賄共1.3萬元,為包括卞在內的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建行(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况,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早前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戶及轉介業務的貪污風險,提升銀行防貪能力。廉署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銀行管理層及各級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