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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因功課問題掌摑11歲兒子 獲准自簽守行為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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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的父親因11歲兒子的功課問題起爭執,掌摑兒子4至5次,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苦楚或損害罪,案件今(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該名父親獲准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的方式處理,控罪獲撤回。

報稱售貨員的被告C.S.L.,原被控於2023年5月13日在九龍塘一單位內,被告對11歲的事主X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痛苦或損害。

案情指出,被告與妻子Y自2010年結婚,育有事主X及一名女兒。案發時兩夫婦關係轉差,Y搬離上址,由被告照顧子女。去年5月13日下午3時,被告因功課問題,和當時11歲的X起爭執,用右手掌摑了X的面部4至5次。

翌日,Y發現X的面部發紅,X向Y講述被打事件,Y逐帶X到伊利沙白醫院求診,並最終報警。同月31日被告被捕,並在法律代表陪同下,表示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