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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司機認駕白牌跨境車判社服令及停牌一年 嘆「開飯成問題」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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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年3月打擊跨境「白牌車」,「放蛇」租車從荃灣前往深圳。涉事司機早前承認「駕駛沒有獲發指明的牌照的汽車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等6罪,今(2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停牌及罰款。被告聞判後關注須停牌一年,令他「開飯成問題」,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稱「已經係(依例判處)最少嘅停牌時間」。

被告陳其鋒(62歲,司機),今沒有律師代表。法庭較早時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鄭官指出,被告呈交了求情信,並稱因經濟情况犯案,但這非有效的求情理由,而被告認罪及節省法庭時間,則是最大求情因素。鄭官就6罪共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80小時,停牌12個月及罰款3200元。

控罪指,被告今年3月20日在新界落馬洲新深路駕駛一輛汽車,非法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條件、駕駛人座椅前面裝有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的視像顯示器、車尾兩邊沒安裝反光體、違反上述條例所要求的車牌設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