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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中介騙內地生租樓 揭釐印漏洞 稅局認不覆核身分租約 議員促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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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沒地產代理牌照的「美誠公寓有限公司」近日在「小紅書」宣傳出租香港單位,本報接獲多名內地生投訴,在沒睇樓下經美誠租樓並繳交按金或全年租金,對方其後失聯,估計涉款逾150萬元。美誠曾向租客提供附有業主簽名的「租約」及經稅務局發出的印花(俗稱「打釐印」)證明書,惟本報接觸到5個涉案物業業主,確認單位屬自用或並非經美誠租出。其中何文田新盤VAU Residence一單位仍由發展商持有,發展商稱已報警;警方暫列「製造虛假文書」。稅務局回覆本報時承認,不會覆核「打釐印」者身分或相關租約內容,有立法會議員促政府堵塞漏洞。

明報記者 梁敏琪

未睇樓交租後對方捲款 多業主稱無放租

本報7月19日到美誠位於荔枝角的登記地址,發現為一共享辦公室,職員稱美誠代表不定期現身。本報經電郵及微信向美誠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地產代理監管局稱未接獲相關投訴。地監局網頁的牌照目錄未有「美誠公寓有限公司」資料。

「美誠」持印花證明書 稅局紀錄查得到

至少30名經美誠租樓的內地學生組成群組,綜合多名事主說法,美誠會提供單位土地查冊、業主與美誠簽訂的「租賃合同」及相關印花證明書,合同訂明業主同意美誠轉租單位;及後美誠與租客再簽訂為期一年「特許租約」,要求租客存款到內地或香港帳戶,再提供收據及另一張租客相關的印花證明書。本報抽查其中5張可追查的印花證明書,均在稅務局網上系統有紀錄,即確實有繳付印花稅。

待售盤「租賃合同」有簽名 發展商稱無簽過報警

本報接觸到5個由美誠「租出」的物業業主(見表),其中何文田VAU Residence 16樓D室為新建成物業,尚未售出,由中僑興業有限公司持有,其控權公司「萬科香港」回覆查詢稱,無跟美誠簽訂任何文件,已就事件報警。警方表示,旺角警署上周四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有人偽造虛假租約出租其名下物業以騙取租金,案件暫列「製造虛假文書」,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紅磡海濱南岸5座及紅磡啟岸兩個涉案單位的業主均稱單位屬自住;西區翰林峰5座一涉案單位的業主代表稱,單位近日經大型地產代理租出。美誠曾在網上宣傳於中環士丹頓街9至11號設「學生公寓」,該廈實由資深投資者「舖王」黎永滔透過公司持有,黎向本報稱整幢大廈現租予另一公司,非作學生公寓,亦不認識美誠。5名業主均稱對物業被「出租」及「打釐印」並不知情。

電子打釐印只需填資料繳稅 毋須上載租約

稅務局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加蓋印花不必由業主或租客處理,業主或租客代理人及地產經紀均可處理。稅務局的職責是確保租約已按例繳付印花稅,不會覆核租約內容或加蓋印花者身分。

本報測試以稅務局電子印花服務「打釐印」,登入後系統會要求用戶填寫物業地址、租約年期、租金、業主及租客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以及申請人身分。如繳付按系統計算的應繳印花稅後,即時可獲印花證明書,過程毋須上載租約。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未滿3年租約毋須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稅局打釐印亦不會通知業主,認為騙徒看準漏洞下手,政府需堵截。她認為港府可參考外國,整合各項政府服務,研究連結土地註冊處及稅局的資料庫。

律師倡推電子提示把關

熟悉樓宇買賣的律師謝天良說,稅局推電子印花為方便市民,相信「無人咁傻畀錢稅局」,故不核查交易是否存在,但實際上印花稅成本低,某程度方便騙徒製作假文件。他建議稅局仿效土地註冊處推電子提示把關,以免業主「無啦啦畀人用間屋行騙」,「點解田土廳有、稅局做唔到呢」。

江玉歡對事件感震驚,擔心影響香港吸引人才,期望政府、地監局及大學加強宣傳合資格中介,呼籲勿透過「小紅書」租樓。立法會議員張欣宇稱,留學生於租樓上缺乏資訊,易被黑心中介「睇住嚟食」,建議大學為將入學者提供租樓注意事項及有信譽中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