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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醫局高層偕夫盜竊上訴 稱原審拒納警逼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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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前年於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兩人去年被判盜竊罪成後上訴,昨於高院開庭審理。上訴方指出,原審法官拒納兩人在警員威逼利誘下才招認時,未能處理相關疑點,犯上重大法律錯誤。暫委法官考慮案中涉及不少爭議,稱將於兩個月內頒判辭宣判。

官稱涉不少爭議 兩月內宣判

兩名上訴人為趙名宇及莊慧敏,上訴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大律師布喜后及羅志霖;答辯方為律政司。去年4月趙及莊在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原審裁判官梁雅忻判兩人各罰款5000元。

上訴方採納書面陳辭,另由大律師羅志霖補充陳辭,指上訴主要爭議原審法官對於趙及莊有否遭警方威逼利誘的裁決。當時莊一度詢問警員是否沒掃描貨品便等同盜竊,警員告訴莊「有意無意都係偷,請律師都無用」,又稱配合調查便能盡早獲釋。羅表示,不能要求平生甚少到警署的上訴人能在調查時主動澄清,法律人士知道「意圖犯案」概念,盜竊行為可用「不留神」辯解,惟一般人會對法律概念存誤解。

上訴指原審「不貼地」 未能處理疑點

羅又稱,當上訴人到警署後被要求關掉手機,女兒因無法聯絡父母而焦急報警,故上訴人亦會心急想聯絡女兒而受利誘招認,惟原審法官卻指上訴人有權要求警方提供聯絡女兒的方法。羅批評原審法官手法「有點兒不貼地」,若警方有意威逼利誘,便會「削弱人嘅意志,令人覺得冇得揀」,當時上訴人亦認為沒選擇空間。羅指原審法官未能處理以上疑點,犯上重大錯誤。

律政司代表高級檢控官高凱怡採納書面陳辭,認為法庭可駁回兩人上訴。暫委法官姚勳智聽罷雙方陳辭,稱案中涉及不少爭議,原審時用8天來審訊,就盜竊案來說屬罕見,將頒判辭宣判。

【案件編號:HCMA 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