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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英教育女董事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准保釋候訊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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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翹英教育去年7月宣布全線結業,有家長因預繳學費而損失數千至上萬元不等。一名51歲女公司董事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海關拘捕,被起訴6項「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日(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8月20日再訊,屆時處理本案與其他案件的合併申請,此期間被告獲准以6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彭芷彤(51歲,報稱為公司董事)被控於2023年7月13日至14日、19日及20日,在小西灣藍灣廣場UG55號舖翹英教育,作為商戶,就有關補習服務產品,接受消費者莫詩詠、曾美玉及梁倩芝分別10,875元、5,300元及3,150元的付款。

彭另被控於2023年7月9日、16日及24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辦公大樓5樓翹英教育,及在鰂魚涌康安街18號A6-A7號舖翹英教育,作為商戶,就有關補習服務產品,接受消費者杜文達、吳礎良及陳欣宜分別12,880元、11,850元及8,800元的付款。彭在接受上述6筆付款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翹英教育在收款時或指明期間内供應上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