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4年前銅鑼灣阻差辦公案發還重審 官准押後再訊 (16:38)

發佈於

一名青年涉於2020年七一在銅鑼灣阻撓警員拘捕同行女子,被控阻差辦公罪,原審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事隔一年半,律政司以案件呈述上訴得直,高院發還案件及換官重審。案件今(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以待與控方磋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把案件押後至8月22日再訊。

被告李兆聰(現23歲,送貨員)被指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勿地臣街出口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5799。辯方庭上申請押後案件6周再訊,鄭官聞言稱事發於2020年、已是4年之前,並且經過多次法律程序,問及可否縮短押後時間。辯方最終同意押後4周,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