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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理大「圍魏救趙」各囚五年 尼泊爾籍被告以心臟問題求情 官指非減刑因素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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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示威者於理大衝突期間發起「圍魏救趙」行動,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罪。涉及8名男女一案中有6人認罪,不認罪的兩男早前被裁定罪成,今(23日)同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5年。辯方求情中提及尼泊爾籍被告有心臟問題,他為油尖旺區居民,當晚衣著有別於其他暴動者,非有預謀參與。法官指身體、家庭等狀况都非減刑因素,無給予減刑折扣。

被告為潘曉東(27歲)及PUN DHAN BAHADUR(39歲、尼泊爾籍)否認於2019年11月18日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辯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求情陳辭,沒有額外補充。

法官謝沈智慧同意兩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無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惟考慮案情嚴重性等因素後,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稱,潘曉東考取室內設計高級文憑,案發前為室內設計助理,但因本案已於今年初離職。潘的前僱主、家人、朋友均讚揚他是善良謙虛、沉著冷靜的人,本案至今4年多,潘承受不少精神困擾並已深刻反省,加上他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望法庭酌情減刑。

至於PUN DHAN BAHADUR,求情指他出身貧苦,在鄉村長大,2008年來港前在尼泊爾幫助父母務農,來港後從事地盤工作,積極參與尼泊爾群體活動,亦會捐款。在父母安排下,他2013年與素未謀面的女子結婚,2017年確診心臟問題,若病情惡化可能引致心臟衰竭,需定期複診和用藥。法官指被告定罪後才稱有悔意是口惠而實不至,案中無其他減刑因素,二人各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