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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校巴溜前奪命案被告申永久擱置審訊 質疑一罪兩審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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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輛校巴在北角疑無拉手掣溜下斜路釀成5死2傷,案發時不在車上的司機承認未拉手掣的傳票控罪。案件2022年展開死因研訊,其間律政司申請押後,再控告涉案司機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等兩罪。被告表明不認罪,辯方申請永久擱置聆訊,今(22日)在區院處理。法官指事實證據一直存在,惟控方當時無問專家意見,被告再次被控或導致審訊不公,「來來去去檢控基礎都係無拉好手掣」。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4日裁決,並擱置原本預審和審訊日期。

已退休的被告吳耀宗(66歲)今以輪椅代步出庭。被告面對各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18年12月10日在北角熙和街近英皇道(東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小巴,引致5人死亡及2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庭上指出,辯方爭議案件構成一罪兩審造成雙重損害(double jeopardy),認為控方濫用司法程序,使被告無法獲得公平審訊,違反人權法,故申請永久擱置聆訊。辯方稱,被告已認罪的傳票案件與本案的指控重疊,包括控方在傳票案將醫生列為證人供述傷勢,而被告早已同意案情,「所有嘢唔需要三年半先同專家提出一早已經知道嘅事實」,例如閉路電視顯示到校巴停低時的車駄方向。

控方早前呈交書面陳辭,法官謝沈智慧表示閱後感到混亂,控方致歉並澄清。法官關注控方「要告就一次過告」,警方起初以危駕等罪拘捕被告,卻只以傳票控罪起訴,予人印象不控告其餘罪行。法官問及,控方首次提控時有否認真考慮,「(當時)唔問專家點樣嚴謹?」,又質疑控方事後再索取專家報告添加內容。控方解釋,之前未有足夠證據,死因研訊的證人作供才談到新的範疇,包括小巴停車時無扭左及無入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