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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正利控股造市案 3人囚4年4個月至6年8個月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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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利控股造市案,兩女一男於2016年串謀營造買賣假象,操控正利股價,早前被裁定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成。3人今日(22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禁4年4個月至6年8個月不等。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在庭外表示,證監會歡迎法庭的判刑,並指本案是首宗由陪審團審理涉《證券及期貨條例》下訂明罪行的案件。

3名被告依次為薛伊琪、林穎琪及譚焯衡。控方案情指,3人於2016年3月至9日期間,串謀案中主腦孫文及何銘軒,營造大量買賣成交。正利自3月29日上市,股價由0.283元,直到同年7月13日盤中最高曾見5.98元,股價其間暴升超過20.1倍。但是在同時9月7日,其股價則暴跌九成至只有0.45元。孫、何兩人已離港,已獲法院發出逮捕令。

暫委法官游德康於判刑指,涉案造市行動是有預謀及有精確周密的計劃,並涉及跨境犯案元素,造成投資者蒙受損失,更損害香港證券市場的聲譽。薛及譚均直接聽命於主腦,林的參與程度較低,僅接受薛的指示,考慮以上因素及案件有延誤而影響被告,可酌情減刑,最終判處薛及譚入獄6年8個月、林入獄4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