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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涉群毆、禁錮及以裸照勒索14歲女童 三名女子認罪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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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案發時14歲女童2年前懷疑在土瓜灣公屋休憩處遭10名男女拳打腳踢、拍攝裸照和偷去財物,10人被控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等共5罪,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3女認罪,案情指事主當日遭毆打後被帶到女公廁拍攝裸照,兩名被告脫去其衣服,再由其中一人掌鏡,拍攝後向事主和其他女子展示。

10名被告依次為蘇佩儀、呂秉毅、黃煒舜、Y.H.、L.Y.、曹焱、朱栢朗、甘俊希、鄧子祥及湯焯霖。各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15至21歲。全部人被控於2022年4月18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休憩處襲擊X;同日將X非法禁錮;及於4月18日至30日向X勒索1萬元。除蘇、L.Y.和湯焯霖外,其餘被告另被控刑事恐嚇X,威脅X拍攝和發布裸照,導致她不向警方報案。鄧另被控偷去X 500元。

蘇、L.Y.及湯今認罪,3人面對的勒索罪准存檔法庭。案情指,除蘇和L.Y.外,X認識其他被告,案發前一晚湯焯霖邀請X遊玩,二人約定在馬頭圍邨見面,18日凌晨時分X到達,並由蘇和湯帶X往休憩處,該處另有L.Y.和另外7人。其中有被告指控X偷取價值兩萬元的項鍊,有人拿去X的手提電話和袋,眾人圍著X。

L.Y.用右手掌摑X臉頰十多次,湯亦掌摑X、拳打X腹部、踢X腿部、用手踭打X背和拉扯X的頭髮,過程中有人拍攝。X被多人毆打後,有人提出要有保障,X遂被帶到天光道網球場附近女公廁,眾人同意拍攝X裸照以防她報警,蘇和L.Y.脫去X衣服,由蘇掌鏡,拍攝後向X展示,男子在公廁外守候。X在凌晨2時獲放行。

4月24日X被叔叔Y發現有傷,數日後X向Y借款1萬元,稱遭人以裸照勒索。Y感事態嚴重告知X父母,由X父母報警。最終3名被告被捕。案件明續,另外9名被告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