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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向賣淫性伴「通水」罪脫 官稱中年男女出軌「等閒」 被告不知對方身分合「遊戲規則」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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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高級警員涉嫌在前年警方掃黃行動中向賣淫女中介通風報信,後扔掉與她溝通所用手機。女中介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非法入境等罪,男警否認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受審,證據顯示他坦承二人性伴侶關係,但不知道對方身分。案件今(19日)在荃灣法院裁決,法官林嘉欣指被告的說法可能屬實,稱「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實屬等閒」,被告的做法似是「遊戲規則」,因而在扔棄電話時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的意圖,裁定罪名不成立。

警員呂偉霖(46歲)被控2022年12月5日棄置一部用作與女被告孟凡月(33歲)溝通的手提電話。就孟承認的2項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2項使用他人身分證罪,及一項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林官判刑時指她在審訊前認罪,節省法庭時間,終判處監禁36個月,充用涉案佣金。

審訊時,控方多番質疑以呂多年工作年資及經驗,不會不懷疑孟的身分,一般人不會一直居住在酒店;林官則認為呂的說法並非完全不可能屬實。林官表示不會就家庭倫理道德作判斷,指事實是現代中年人出軌的行為屬等閒之事,呂與孟交往「純粹好色」,沒有詢問孟的身分合乎「遊戲規則」,身為有婦之夫為免「小三纏身」而沒有自揭身分亦屬合理。

林官續指,呂的工作主要反搶劫和爆竊,沒有證供顯止呂曾取得尖沙咀掃黃行動的資訊,亦認為呂沒有能力向孟通風報信;電話內可能有兩人的甜言蜜語,所以當呂認為孟打算「斬纜」時,棄置電話以免「奸情敗露」的做法合理。林官認為,若呂事前得知孟的賣淫集團被搗破,則不會有膽量在其後與孟在酒店出雙入對。林官裁定呂在扔電話時,並不知道該電話對調查孟一案的價值,裁定他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