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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男警涉強姦21歲女子還押候訊 控方申禁制令禁發布事主資訊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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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男警員涉強姦一名21歲女子,今(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強姦罪名,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9月13日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須還押監房看管,另被告於7月26日到庭申請保釋覆核。控方甫開庭時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報道事主的個人資料、案發地點及事主與被告的關係。

被告程朗(24歲,報稱警員),被指於今年6月3日,在香港強姦女子X。被告在庭上申請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則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7月26日再到庭作保釋覆核。

案件正式開始處理前,控方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並獲批。根據張貼法庭門口的禁制令,指鑑於本案的性質及事主的背景,「為保障公眾及事主的利益,有需要避免損害或妨礙司法公正的實質風險」,列明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發布或報道任何可能導致事主身分被辨認的資訊或事項,包括事主的姓名、照片、地址、職業和案發地點,以及「女子X和被告人及案中其他人士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