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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者做法官 助法庭看清社會 密歇根最高法院盲人法官:我可以,其他殘疾者亦勝任各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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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庭上正義女神像蒙着雙眼,現實中視障人士在法庭,甚至出任法官則難關重重。本周初訪港的美國密歇根州最高法院首名失明法官Richard Bernstein受訪時分享,當地法院平日每周處理約25宗案件,自己審案前會記下所有案件及相關案例,較同僚多幾倍努力的背後,是求學及初入職場的艱辛,令他堅持追求平權至今,也推動法院從不同人的觀點看待事情。他去年也罕有公開患上因受創傷或高壓事件誘發的抑鬱症(situational depression),向法院請假遙距聆訊一個月,被視為美國司法界公開談精神健康的先例。

明報記者 林勵

法律世家出身的Bernstein自幼失明,法律之路非一帆風順。他曾是法律學院唯一失明學生,多年來靠記憶記下課堂內容及大小案例,畢業後加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多次義務代表殘疾團體控告航空公司、巴士公司或大學,爭取殘疾人士權益。2014年他當選密歇根州最高法院法官,前年成功連任。

每周25案 審前背記案情案例

作為審理大小案件的法官,他每周開審前都記下該星期平均25宗案件的內容及相關普通法案例,「我唔會逐字記下,但例如庭上宣布現在處理第18宗案,是一宗劫車案導致兩死,整體我都記得案件,可討論案情及相關元素」。

Bernstein說,過去執業遇到的每個法官幾乎都不完全明白殘疾人士處境,「他們未必意識或理解殘障是怎樣一回事」。對比自己上任法官前後,他認為最高法院無論在設施、招聘、法庭服務都比以往更暢通易達(accessible)及考慮更多殘疾人士需要,對出庭的殘疾人士甚至律師都多一份耐性和理解。

「如果7名州最高法院的法官都來自同一背景、有相同經歷,就會錯過很多事情,看不到(社會)全局……有殘疾人士參與最高法院,可讓法庭關注以往所忽略的地方,法院愈多觀點和理解就會更好,有助與人連結。」他舉例,目前香港法庭限制視障或聽障人士擔任陪審員,認為可放寬限制。

法院以外 訪各地交流推平權

除了繁重的法庭工作,Bernstein定期會到世界各地推動殘疾人士權利,本月初先後到訪上海、瀋陽和武漢等內地城市,參觀當地企業及與殘疾人士組織交流。

法律學院畢業後,Bernstein曾向65間律師樓應徵不果,「可能是律師樓不想冒險」。他強調殘疾人士權利並非慈善工作,但他們面對自身困難,變得更用功及堅強,鼓勵僱主「嘗試起用殘疾人士,給他們一個機會」,「如果我可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其他殘疾人士一樣勝任各工種」。

社會避講精神問題 公開患病冀改

這名現年49歲的法官去年罕有發表聲明,公開患情緒病需離開密歇根州接受治療。Bernstein解釋,因過去曾經歷交通意外,入院10周後每日承受身體傷痛、加上私事而誘發情緒創傷,當事情過去,創傷也隨之過去。他說,失明人士面對情緒困擾很普遍,尤其面對生活大小挑戰,有時也可能覺得疲累。

樂天和愛笑的Bernstein過去受訪曾稱,與心理醫生談話可令自己變得更好。他認為大部分人可能因猶豫而不公開類似狀况,美國社會面對的精神問題很普遍,若自己經歷可鼓勵和幫助他人,「我相信我可以帶來改變,在其他範疇我身體力行,何不在此(精神健康)也作出改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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