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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雄:規管網約車平台 須平衡市場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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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科技創新,剛性需求帶動之下,有序開放網約車是大勢所趨,筆者歡迎政府立法規管網約車平台,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扣車釘牌」(扣押涉事車輛及暫時取消相關車輛牌照12個月至3年)為市民提供合規的網約車平台服務,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及利益。藉着今次的規管契機,筆者建議政府一併回應隨着人口上升而衍生新增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需求,考慮研究增發新的的士牌、出租許可證或是其他類別的牌照的可行性。

政府在最新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到,就其他地區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做法進行調研,當中包括深圳、新加坡、倫敦、坎培拉、多倫多及日本,日後除了規管車主及司機,亦會研究以清晰條文規管網約車平台的運作,包括平台公司提供的網約服務必須由的士和其他持有相關牌證的車輛提供,並同步考慮市場上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

平衡市場供需

供求是影響政府規管框架方向的關鍵所在。的士服務素質不佳,究竟是「質」還是「量」的影響,社會上有不同角度的討論。綜合數據,本港現時共有18,163個的士牌照,雖然在2016年發出了25個大嶼山的士牌照,但市區及新界的士牌照則自1994年後,未曾再發出新牌照。1994年,本港人口約600多萬;截至2023年底,本港人口數目已增至750萬多人,100多萬的新增人口,衍生新增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需求,政府多年來沒有正視及正面回應,一直對於增加牌照的訴求置若罔聞。

本港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除了持有的士牌照之外,如有意使用其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用途,可向運輸署長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但上限是1500。而截至5月31日,運輸署共發出1220張相關牌照。

政府正考慮立法規管網約車平台,但對於會否發放新牌照、的士以外持牌車輛會否沿用出租汽車許可證框架、許可證數量會否增加等問題,政府均沒有正面回應,也沒有清晰立場。政府只表示,稍後運輸署將開始對有關的乘客需求及轉變等進行調查,預計一年內完成,再視乎研究結果,評估未來規管平台能夠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以及平台和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

如果只規管平台,不發新牌照,目前則只有現存的的士及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能夠提供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不能抹煞的事實是,已有網約平台在港營運10年,聲稱活躍司機至少逾萬,部分提供服務的車輛並非持牌的士或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相關的出行模式早已存在。如果規管平台服務,但沒有發放新牌,在需求不變的前設下,供應減少,最直接造成的後果是,的士「揀客」將變本加厲,「拒載」、「劏客」更猖獗,「黑的」更橫行霸道。市民已經被的士服務質素「嚇怕」,在有競爭的情况下,尚且如此。日後缺乏競爭或不夠競爭,相信市民和旅客只會繼續淪為輸家。

若市面上沒有足夠的網約私家車供應,以應付市民的剛性需求,社會擔心的士服務質素在沒有競爭的情况之下,只會愈來愈差,最終「受氣」的仍是乘客。政府應該適時考慮,提高私家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數目上限,以及降低申請門檻,以回應市場對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剛性需求。筆者希望政府不要予以社會觀感,是政府為了維護現存的士車主利益,站在廣大市民的對立面。

平衡業界利益

固然,規管網約車平台,絕不能漠視的士業界的權益。的士車主對於網約車最憤憤不平的癥結,在於車主真金白銀購買「的士牌」,而網約車則毋須付出任何價值就可以直接進入市場「搵食」和「搶生意」,亦毋須受政府監管和遵從收費結構等,認為在條件不對等的情况下競爭不但不公平,亦不符合市場秩序。

政府不妨考慮,研究參考澳洲規管網約平台的模式,令網約平台與的士在市場上共存。澳洲規定2018年2月起的未來5年,包括Uber在內的點對點交通服務,都需額外繳付1澳元(約5.36港元)「乘客服務稅」,以支付政府補貼的士業界的援助金,作為網約平台打入當地市場,令的士業界「順氣」的賠償。

不合法的「白牌車」絕不應有生存空間,是社會共識;將「網約車」納入規管,正視市民不同的出行需求,亦是民心所向。寄望政府的規管框架,正視社會訴求,以市民福祉為依歸,貫徹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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