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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業津貼即日起登記 工作1年可獲2萬元 一文睇申請資格及登記方法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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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於7月15日起推出為期3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合資格者即日起可登記參加計劃,可獲最多2萬元的再就業津貼。如何登記?如何獲得津貼?本文整合勞工處相關資訊,供讀者參考。

問:參加資格?

答:市民須年滿40歲或以上;可在香港合法受僱;並在港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包括受薪、自僱工作及經營業務);須與僱主沒有親屬關係;以及並非受僱公司的東主、合夥人或董事。

問:如何登記參加計劃?

答:合資格者可在計劃網頁登記【連結】,或將親身交回或郵寄填妥的登記表【連結】至服務機構的服務點【服務機構列表】或勞工處就業中心。

問:合資格者就業後可獲多少津貼?

答:合資格者連續完成半年全職工作,可獲發1萬元;連續完成一年全職工作,可再獲發1萬元;完成兼職工作則可獲發半額津貼。合共最多可獲2萬元。

問:如何申請津貼?

答:成功就業後,入職1個月內向服務機構申報;連續完成半年工作後,於2個月內申請第一期津貼;連續完成一年工作後,於2個月內申請第二期津貼,惟不應一併申請兩期津貼。勞工處確認資料後,會以支票形式發放津貼。【申請流程

問:申報就業時,要遞交什麼文件?

答:

  • 申報就業表格
  • 工作證明,例如僱傭合約、工資紀錄、出勤紀錄或員工證件等

問:申請津貼時,要遞交什麼文件?

答:

  • 再就業津貼申請表格
  • 工作證明,例如工資紀錄、出勤紀錄、強積金供款紀錄或其他公司書面證明等

資料來源: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