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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聯會促檢討公屋租金評估機制 建議計算通脹等經濟因素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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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料於10月1日起加租10%,除「富戶」以外的租戶可獲寬免,在租金調整後首3個月毋須繳付額外租金。公屋聯會認為,當局屢就加租實行「寬免措施」,反映現行公屋租金檢討機制未能切實反映公屋居民負擔能力,期望當局檢討機制,如加入通脹等當前經濟因素。另外,聯會亦建議當局推行劏房登記制度及制定最低居住面積以取締劣質劏房,並定立3年適應期,減低措施對劏房市場造成震盪。

公屋租金檢討機制自2007年實施以來,連同今年已歷8次檢討。公屋聯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指,公屋加租時經常出現「租金寬免」,似乎反映加租機制未能切實反映公屋居民負擔能力,期望當局檢討機制,例如加入通脹或本地生產總值的指數變化等當前經濟因素,以更貼近實況需要。

另外,去年《施政報告》中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8月底向行政長官提交研究報告。就取締劣質劏房問題,聯會建議設立最低居住面積為不少於9平方米 (約100平方呎),並就落實執行登記制度設立3年適應期,讓業主完成單位修繕工程,避免登記措施對劏房市場造成太大震動。

聯會建議政府推劏房登記制度,以取締劣質劏房。根據2021年進行的《2021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全港約有108200個劏房單位,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了11平方米,為107400個住戶及215700名人士提供居所。聯會認為,人口普查數字反映劏房仍具市場價值,故把最低面積定為較平均面積小,以減低新措施對劏房供應的影響。

另外,聯會亦建議政府在《長遠房屋策略》的後5年期,即2029至2034年,調高資助出售房屋供應的比例,由現時出租公屋與出售單位比例70比30,調高至50比50。

根據政府去年公佈的《長策》,未來10年已覓得土地興建30.8萬間公營房屋單位,甚至可達41萬間。梁認為,此供應數字能為當局取締劣質劏房提供了「底氣」,而調高私營房屋比例亦為居民提供向上流動機會及改善房委會財政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