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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遭質疑未早投訴警暴 屠龍被告:憂報復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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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昨在高院步入第52天審訊。控方質疑被告李家田聲稱曾遭警察毆打及行私刑,卻沒在被捕後第一次上法庭時投訴,李稱當時害怕說出口會遭警方報復。李另提及其Telegram帳戶的名字來源於動畫高達系列的一部戰艦,控方問「戰艦係打外敵,定打革命?」李稱「打外敵」及「係幫助國家嘅」。

Tg名自高達戰艦 稱喜歡高達反戰

李家田繼續自辯。控方大律師周凱靈指出,2020年6月11日李在家中被捕,兩天後被押上裁判法院提堂,惟李沒指示律師向法庭投訴警察襲擊他。李解釋,因他不信任代表他的當值律師,加上擔心一旦說出口,日後會遭警方報復。法官張慧玲疑惑既然李擔心被報復,為何現在又要說出來,李稱「我驚,但都要講」,因「我要畀所有人知警察點做嘢,同埋我相信法庭會畀公義我」。

指警「拒就醫」記錄非事實 認沒驗傷

同年6月19日,李透過私狀向裁判官稱曾被警員掌摑、踢腰、行水刑及被熱水淋下體等,要求到醫院驗傷。周質疑,當日警員記錄李就要否就醫表示「暫時唔使,有需要先睇」。李不同意警員的紀錄,指對方是自問自答下所寫,但同意當日他沒有到醫院驗傷。

縱未參與堵路擲彈 黃振強續金援

李亦稱不會每次都響應參與屠龍小隊示威活動,他曾大約10次推搪屠龍小隊的活動,即使曾應號召參與共10次遊行,但均在場觀察,沒參與隊員的堵路及投擲汽油彈行為。周問及會否有隊員埋怨李所為,「我哋去,你又唔去。我哋掟汽油彈,你又唔掟」,李稱隊員沒埋怨他。周又問「黃振強容許你咁做,但都對你金錢上有求必應?」李同意。

周指李擁有兩個Telegram帳戶,分別是「I am reinforce jr」及「john lemon」,問帳戶名字由來。李稱前者源於高達一部戰艦的名稱,該戰艦用於「打外敵」及「幫助國家」。李又稱,取名「john lemon」是致敬英國樂隊Beatles成員John Lennon,因他喜歡對方宣揚和平的理念,以及喜歡「高達」因該動畫主題是宣傳反戰。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164/22、255/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