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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倡以出租車許可證為規管網約車起點 競委會:行業成功有賴市場競爭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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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平台研究結果,目標2025年制定立法建議。消委會表示,認同透過法例明確地規管網約平台公司,建議政府可透過利用現時由運輸署長發出、仍有餘額的1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並監管相關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以前瞻性及保障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制定合適的政策。競委會則稱,樂見運輸及物流局正研究規管在香港提供網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台,指出各行業的成功有賴於市場競爭來提高效率和加強創新,認為相關原則同樣適用於網約出租車服務,使其能在點對點運輸服務市場上,與的士公平競爭。

消委會回覆查詢時表示,規管網約平台公司有助進一步開放市場,推動公平競爭,同時讓市民有多元化和安心的選擇,期望政府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結合本地市場的現况,建立一個完善的立法框架,包括消費者保障、數據透明度、車資計算、評分及投訴機制、保險要求、司機年資及健康狀况、培訓參與等。消委會亦稱,歡迎政府就規管網約平台進行後續研究和諮詢,亦期望當局能從多方面審慎評估不同營運模式的可行性。

消委會又表示,一直密切留意香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發展,及市民不斷變化的出行需要,樂見政府正積極引入的士車隊制度,期望能提供便利的網約渠道、更清晰和合理的收費,改善過往出現「揀客拒載」態度欠佳的情况,希望政府可密切監察車隊表現和收集市民意見。

競委會:應確保消費者和司機享有不同選擇

競委會認為,政府最終採取的方案,要考慮到具競爭性的市場有較佳的調節能力,應盡量借助市場力量,鼓勵業界以最佳價格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亦要確保消費者和司機享有不同選擇,並應考慮網約出租車平台在點對點運輸服務市場上,可發揮的重要功能,及其對不同持分者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