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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總督察涉醉鬧醫院 警員指有酒味曾扯警司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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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3歲休班女總督察葉文儀涉醉酒後大鬧中大醫院一案,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涉案警員供稱曾目睹被告雙手大力捉住其母親左手,檢查時又發現被告的母親右臂有紅印;其後被告捉住高級警司的右後褲袋,但忘記拉扯方向,其後又稱「拉住少少向上」,被辯方質疑「兩分鐘前都話唔記得」。裁判官覃有方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案件押後至7月31日結案陳辭。

被告葉文儀早前否認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傳票控罪。案發時隸屬新界南衝鋒隊的警員朱少聰昨日供稱,他去年10月22日淩晨約4時接獲指示,到港鐵大學站處理一宗企圖自殺案,他到場後發現被告。約5時半,被告在警員陪同下前往中大醫院7樓病房,朱憶述被告因「攞唔到高級警司陳少鳴電話(號碼)」變得激動,雙手大力捉住其母左手,後被帶離病房。

朱少聰稱,其後他查問被告母親懷疑被毆打經過,其母緊張地捉住他的手稱「畀吓面我個女,唔好拉佢」,檢查時看到她的右上臂有5×5厘米大的紅印。完成調查後,朱看到病房外的被告情緒激動、聞到她身上有酒味;陳少鳴其後到場,指被告吵鬧的行為已擾亂病人,邀請被告到會客室。前往會客室途中,朱聽到有人大叫放手,回頭看到被告捉住陳的褲。

辯方指當晚口供沒提 官裁表證成立

朱續說,被告捉住陳右後褲袋拉扯,但不記得拉扯方向。辯方大律師戴偉奧質疑,被告身形矮小,陳身形魁梧,若被告真有將陳的褲子扯向上,朱理應不會忘記如此不尋常的事。朱在辯方多番質詢下改稱被告當時是「拉住少少向上」,而他當時在旁戒備。辯方指出,朱在案發當晚寫下證人口供,但他沒提及聞到被告身上有酒味及被告捉住陳的褲子一事。朱指自己當時忘記了,強調事情有發生。

辯方中段陳辭表示,審訊中無證人供稱被告醉酒,按證據可推論被告8小時內最多曾喝兩罐啤酒,她當時神志清醒。辯方續稱,被告曾揈手及大叫,但沒襲擊他人,涉案地方是私人醫院而非公眾地方。

【案件編號:STS 13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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