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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串謀詐騙多名日本人投資逾四億日圓 自僱財務顧問獲准保釋候訊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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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調查一宗銀行職員貪污案中,揭發四人串謀訛稱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其銀行戶口持有資產共逾370億港元,並以虛假銀行文件,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訴的自僱財務顧問今(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提訊,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羅文輝(50歲)是一名自僱財務顧問,同案被告胡文浩(36歲)及陳德政(37歲)均為渣打銀行客戶經理,分別任職中小企業理財部及優先私人理財部,胡、陳兩人早前承認共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押後8月22日判刑。

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羅文輝串謀胡、陳及三名外籍人士,藉簽發八份虛假的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訛稱渣打銀行為ADF作擔保人,並會向相關投資者支付款項。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涉及承兌款項共720萬美元(逾5,600萬港元),而該等虛假陳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資者受騙,向ADF及多間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過其餘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向某公司訛稱就各承兌票據,渣打銀行擔保ADF承兌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

胡文浩及陳德政早前承認涉及上述詐騙,並簽發虛假資金證明書,訛稱涉案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億美元資金(約116億港元)可用於非洲的投資項目,以及涉案泰國籍男子在渣打銀行的戶口持有33億歐元價值資產(約255億港元);惟廉署調查發現,渣打銀行從未代表該泰國籍男子持有所聲稱的資產,而該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亦從未持有任何渣打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