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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發牌規管網約車平台 目標明年訂立法建議 研增非法取酬載客罰則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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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今(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打擊白牌車及規管網約出租車平台的研究結果,建議考慮規管在香港提供網約服務的平台,透過法例明確以牌照及若干發牌條件方式規管平台公司,目標於2025年訂定立法建議。運物局亦稱,會同步考慮市場上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今年稍後開始就乘客需求及轉變等進行調查,於6個月內檢視進展情况,預計一年內完成,將視乎結果評估未來規管建議下可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以及平台和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

當局亦同時提出,將進一步檢視現行法例,以加強阻嚇及打擊使用車輛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運物局表示,留意到部分涉事車主或司機拒絕提供司機資料,因未能確認司機的身分而無法提出檢控,故建議修訂條例,當有足夠證據顯示車輛確曾涉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即使基於各種原因未能確認涉事司機的身分,而未必能夠向司機提控,法庭亦可視乎當時的情况命令將涉事車輛扣押並暫時取消車輛牌照。當局亦建議,條例應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罪行罪名成立,其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的資格,須被取消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例如12個月。局方指,會就初步建議的修例方向,與律政司及警務處作進一步研究,以盡快敲定修例細節。

文件指出,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每程載客量低,政府有需要控制服務有關車輛總量,以確保道路得以有效使用和交通順暢,當評估可予批准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供應時,會考慮現時服務的數量及質素是否能滿足乘客需求,以及明年的士車隊陸續投入服務後的影響。文件又指,會小心評估市民出行需求變化、載客服務價格轉變等因素會否吸引更多市民採用點對點服務車輛,進而對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長遠營運產生不良的影響。

運物局表示,在的士及出租汽車透過網約平台提供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下, 統一規管已領牌的網約平台以期只提供的士及持牌的合規車輛的合法網約服務,可讓的士和持牌的合規車輛優勢互補,同時回應市民的不同出行需要。局方稱,會繼續探討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策略方向,包括研究持份者的意見、其他地區的經驗及香港點對點服務的發展,亦需等候和一併吸納法院就一宗網約車司機司法覆核案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