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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暫不就AI侵權修例 政府否認為創科「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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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就人工智能(AI)生成作品的版權問題展開公眾諮詢,不過當局認為現階段沒有理據及需要就有關侵權問題修例。諮詢文件表示,《版權條例》現時可保障「電腦產生」作品的條款,足以涵蓋AI生成作品;同時建議維持現行侵權條文,以免加入額外元素而影響法律適用範圍和引起不確定因素。商經局發言人否認因推動創科發展而「輕手」,強調AI作品同受《條例》規管,只是毋須訂立新罪行。

稱現版權例已夠保障

諮詢文件列出,《條例》下文藝作品包括由「電腦產生」的作品,版權擁有人屬於「作出創作該作品所需安排的人」,該人也要符合付出獨立技能、勞力、判斷力的「原創性要求」。非文藝作品沒有「電腦產生」條文,但政府認為,電腦創作的非文藝作品一樣受保護。至於AI模型開發者或系統操作員會否被視為版權擁有人,政府認為取決於不同情况,例如系統合約有否訂明版權擁有權、有否授予用家版權等。

稱侵權責任一刀切不公 或礙AI發展

就AI生成作品侵權的法律責任,諮詢文件表示現行法例足以針對問題,維持條文不變是較審慎做法。政府表示侵權問題一向按個案判斷,一刀切規定由AI系統擁有人或使用者承擔侵權責任,既不公平,亦可能窒礙AI發展。文件舉例,若涉及未經准許複製版權作品,便要視乎使用者有否下達相關指令,否則應由AI系統擁有人承擔責任。

儘管當局認為暫無修例需要,諮詢方向亦包括需否改善或闡明《條例》以處理AI侵權問題等,而深偽技術(deepfake)及AI系統透明度,當局認為並非純粹與版權有關,但理解對生成式AI的影響至關重要,故包含在諮詢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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