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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求情︳辯方稱譚得志無份組織初選計劃 施德來屬「積極參與者」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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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45人罪成,參加九龍東初選的被告今(8日)續求情。辯方指,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沒組織計劃,他在選舉論壇和街站表明參選立場,建議列他為「其他參與者」(判監3年以下),並考慮譚就早前服畢刑期而減刑至少20個月。梁透露,譚得志在獄中閱讀《懺悔錄》,但沒提及譚得志撰寫求情信。此外,辯方指民協前主席施德來屬程度中至偏低的「積極參與者」(即判3至10年)。

辯方大律師梁寶琳指,譚得志先後在港大和中大取得學位,他擔任電台主持約20年;譚無份發起計劃,他只是知悉計劃並報名參選,未有退出,梁提到譚得志於疫情期間除了呼籲市民投票給他,亦派發口罩。對於梁要求法庭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及實用指南》,法官陳仲衡問及譚得志主動參選會否屬於「積極參與者」?梁稱不應列為積極參與。

在法官李運騰關注下,梁確認譚得志早前就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被判囚40個月,雖然本案罪行嚴重,但譚就相關案件已經服刑,他認罪已有悔意,望法庭考慮他總刑期減刑至少20個月。梁又說,譚得志被捕後退出人民力量,不會重返政界。梁續指,信奉基督教的譚得志正在閱讀奧古斯丁著作《懺悔錄》,陳官稱他曾嘗試讀完全書,李官自言他只看完首章。

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求情指,施德來完成學士後成為社工,2016年當上民協主席及黃大仙區議員,而且被委任為淫審委員小組成員9年。黃指,因應上周通過修例限制違反國安者任職社工,施德來計劃修讀都會大學的心理課程裝備自己,施過往服務社會及有真誠悔意,冀法庭顧及他良好品格和錯誤相信計劃合法判刑。

九龍西參選人包括毛孟靜、黃碧雲等將於後天(10日)展開求情,預料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