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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視障人士稱乘快運被「趕落機」 快運:不同意指控 決定基於安全考慮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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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視障人士控訴今年乘坐香港快運航班飛往日本時,以達不到安全標準為由被「趕落機」。香港失明人協進會今早(7日)交代事件,會長黃俊恒批評快運並非首次不友善對待視障人士,指今次兩名事主有能力獨立乘搭飛機,不會對安全構成影響,以前曾與其他視障朋友外遊亦未遇過相關問題,要求快運正式道歉並交代責任誰屬。香港快運回應指,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強調當日機組人員基於安全考慮作出決定,對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誠摯歉意,會作出相應補償。

兩名事主為27歲的李俊彥和34歲的徐文俊,於今年5月22日原先乘搭下午3時前往東京的UO652航班。二人稱由辦理登機手續至禁區閘口登機,快運的地勤人員一直知悉二人為視障人士,主動提議帶領前往登機閘口,登機後機組人員亦主動將他們調至航機較前位置,並解釋逃生程序,兩人都表明能應付突發情況。

事主稱當航機準備起飛前,機組人員表示,機長以二人達不到安全標準為由要求下機,李俊彥更指被捉著手部帶走。協進會接獲事主求助,隨即聯絡民航處協調,最終快運安排當晚起飛的另一班航機,二人順利搭乘。事主回程同樣搭乘快運航機,沒有被拒登機。

協進會表示香港快運事發當日至7月初,曾五度就事件向兩人解釋,包括口頭及書面,但答覆不一致。協進會指事發後兩人要求快運提供書面解釋用作旅遊保索償,獲發證明顯示被拒登機原因是航班超額訂購,快運在同月29日就旅途不便致歉。協進會稱快運得悉其將召開記者會,就首次回信承諾會做出相應賠償。

快運:按標準安全程序評估乘客情況 已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

香港快運回覆查詢指,地勤及機組人員均按標準安全程序評估兩名乘客情況,由於雙方有不同判斷,謹慎起見將個案上報以作進一步評估,評估需時,兩名乘客未能搭乘原定航班出發,進一步評估後,確認兩名乘客可在沒有同行者的情況下安全乘搭航機,地勤隨即安排同日航班。快運為引致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誠摯歉意,並會作出相應補償,又指已就事件作出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香港快運航空商務總監王基傑亦澄清,當日有關航班售出約七成機位,有關「超賣」的說法不符事實,並指沒有建議兩名乘客自費轉乘其他航空公司,而是積極協助他們改搭同日香港快運其他航班。他指,對引起任何誤解深表歉意,他亦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指當日機組人員是基於安全考慮作出決定,並由當值人員陪同兩名乘客離開機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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