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生產者責任先訂大框 過後擬膠樽紙包附例

發佈於

【明報專訊】環保署表示,正就訂立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共同法律框架進行法例草擬工作,會適時將有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後政府會陸續為不同產品包括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制訂相關附屬法例,以逐步推行相關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

署方稱,日後推行的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將以「市場主導模式」推行,該署會分別為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訂定法定的目標回收率,以及指定退還點內每個容器的最低回贈金額(現時建議為最低1毫)。業界及計劃營運者可按需要調升回贈水平,以提升回收率從而達到法定目標回收率。政府正繼續與業界和持份者保持溝通,討論運作細節。

商會稱開放態度 盼保溝通

香港飲品商會回覆本報查詢稱,對政府推展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持開放態度,期望就計劃與政府保持密切溝通及交流意見,相信能有助政策更切實可行。商會包括太古可口可樂、維他奶、雀巢及屈臣氏等。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表示,垃圾徵費雖暫緩,政府應繼續推動減廢,生產者責任制計劃有助提升回收率,但要為每項產品各自訂立一條法例,需時較長,認為先訂立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共同法律框架,做好法律基礎,然後再加入不同產品,可加快推行速度。

劉國勳:推徵費要設足夠入盒機

劉國勳說,5月時他聯同香港飲品商會與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會面,反映業界意見,政府與業界對生產者責任制有一定共識,惟回收率、過渡期及豁免等方面仍要商討。他認為推行膠樽及紙包飲品盒徵費,配套要到位,例如要設置足夠入樽機及入盒機,建立回收網絡;又說環保園的紙漿廠最快明年建成並投入運作,可吸納紙包飲品盒,在本地回收再造,建立循環經濟。

(城市保育)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