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李在明遇襲案 犯人判囚15年 發佈於 2 年 前 2024 年 7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時任黨魁李在明今年1月2日遇襲受傷,67歲金姓疑犯周五(5日)被判入獄15年。協助金姓疑犯的友人則被判囚1年半,緩刑3年。法庭稱被告在國會選舉將舉行之際施襲,不僅有剝奪他人生命意圖,亦妨害選舉自由。案發當日李在明在釜山江西區視察加德島新機場預定用地,金姓男子偽裝成支持者接近,再用利器刺向李在明的頸。疑犯當場被捕,其後被控企圖謀殺及違反《公職選舉法》。李在明頸部靜脈受傷,接受了緊急手術,住院約一周後康復。 (韓聯社) 相關文章:共同民主黨李在明韓國 Up Next 拜登促以總理敲定加沙停火協議 不要錯過 伊朗大選次輪投票昨舉行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韓慶尚北道多宗車禍5人死 疑道路結冰所致 (15:20) 朝指韓無人機侵領空批嚴重挑釁 韓軍否認 李在明要求徹查 (10:59) 李在明下周訪日本 作客高市早苗故鄉奈良縣 (17:56) 韓亞航空來港客機「尿袋」起火 一人輕傷 航班安全抵達 (13:02) 韓聯社:李在明獲習近平贈送電動單車 (13:14) 李在明訪華結束 讚「進展比預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