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李在明遇襲案 犯人判囚15年 發佈於 3 個月 前 2024 年 7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時任黨魁李在明今年1月2日遇襲受傷,67歲金姓疑犯周五(5日)被判入獄15年。協助金姓疑犯的友人則被判囚1年半,緩刑3年。法庭稱被告在國會選舉將舉行之際施襲,不僅有剝奪他人生命意圖,亦妨害選舉自由。案發當日李在明在釜山江西區視察加德島新機場預定用地,金姓男子偽裝成支持者接近,再用利器刺向李在明的頸。疑犯當場被捕,其後被控企圖謀殺及違反《公職選舉法》。李在明頸部靜脈受傷,接受了緊急手術,住院約一周後康復。 (韓聯社) 相關文章:共同民主黨李在明韓國 Up Next 伊朗近廿年來首誕改革派總統 受最高領袖強硬保守派掣肘 佩澤希齊揚難闢新路 不要錯過 「準首相」施紀賢稱不推入歐 學者料對華續「戰略模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金正恩點名批評尹錫悅 要脅用核 81歲選韓環姐 銀髮女模成「挑戰改變象徵」 韓國青年手機欠款達6700萬港元 或與「躺平」收入不穩有關 (11:30) 專訪韓國前政府部門顧問外交學者金興圭 韓朝變調南北關係 「各行各路保執政」 朝俄走近構壓力 需防區內「黑天鵝」 倡韓走第三道路 與朝「對抗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