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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提供回佣換生意 殯儀經紀罪成還押候判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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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殯儀經紀涉企圖以3000元行賄離世長者的教友和傳道人,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其後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7月18日作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其背景報告。裁判官裁決時指出,對於被告稱合作並提供回佣是「行規」,明確顯示被告企圖利用3000元佣金作生意甜頭,以換得死者殯葬生意。

42歲被告翟國雄案發時在念親恩有限公司擔任銷售代理,過去無刑事紀錄,裁判官指因案件涉及貪污性質,下令他須還押候判。案情指,案中居於安老院的死者黃振瑞2023年3月6日離世,黃振瑞生前領取綜援,曾將3.5萬元交予兩名教友羅惜鳳及黃雅麗,並簽署手寫委託書委託二人處理其生活、醫療以及身後事的開支。

庭上證供顯示,兩名證人傳道人劉淑蓮和教友黃雅麗案發時到涉案殯儀公司要求取回死者身分證時,一名男子曾稱,「畀番3000蚊你做回佣,仍然可以合作」,「神父、牧師、和尚都收回佣,所以個個都爭住做」。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兩位控方證人證供可靠,她們都能夠清晰堅定地說出被告提出的3000元回佣一事,內容上亦沒有爭議,亦裁定涉案男子便是被告。裁判官又說,雖然被告沒有明確提出「合作」一事與死者殮葬安排有關,但由於是在交還死者身分證及查閱委託書後,被告隨即提出回佣一事,有理由相信所提出的「合作」包括死者的殮葬安排。在意圖方面,被告曾稱合作並提供回佣是「行規」,明確顯示被告企圖利用3000元佣金作生意甜頭,以換得死者殯葬生意,因此裁定控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