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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殯儀經理圖賄死者教友罪成 官斥罪行當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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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殯儀經紀涉企圖以3000元行賄離世長者的教友和傳道人,以獲取為該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成,還押至7月18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其背景報告。暫委裁判官黎匡晉裁決稱,被告意圖昭然若揭,將非法行為視為「行規」。

42歲被告翟國雄,案發時在念親恩有限公司擔任銷售代理,過去無刑事紀錄。案情稱,死者黃振瑞2023年3月6日離世,生前領取綜援,曾將3.5萬元交予兩名教友羅惜鳳及黃雅麗,與她們簽署手寫委託書,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後事。

「神父和尚都收佣 個個爭住做」

劉淑蓮和黃雅麗以證人身分出庭作供稱,案發時二人到念親恩要求取回死者身分證時,與一名男子會晤。該男子曾稱「畀番3000元做回佣,仍然可以合作」,「神父、牧師、和尚都收回佣,所以個個都爭住做」。

黎官裁決時指出,兩名控方證人證供可靠,都能清晰堅定說出被告提出的3000元回佣一事,亦裁定涉案男子便是被告。黎官又說,雖然被告沒將「合作」一事明確指出與死者殮葬安排有關,但因被告是在交還死者身分證及查閱委託書後提出回佣一事,有理由相信提出的「合作」包括死者殮葬安排。

對於被告曾稱合作並提供回佣是「行規」,黎官反駁,明確顯示被告企圖利用3000元佣金作生意甜頭以換得死者殯葬生意,裁定控罪成立。

【案件編號:KCCC 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