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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經紀涉以3000元賄款換生意 官裁定表證成立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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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殯儀經紀涉企圖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和傳道人,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天(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女傳道人在庭上供稱,當日得悉長者離世後,與女教友前往安老院,卻獲告知長者的身分證已遭涉案殯儀公司取走;她們欲取回身分證時,一名男子曾以3,000元作賄款,指「可以合作」,並向她表示「神父、牧師、和尚都收回佣,所以個個都爭住做」。

42歲被告翟國雄,在念親恩有限公司(下稱念親恩)擔任銷售代理,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下午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自辯及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天作結案陳辭。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案中居於安老院的長者黃振瑞於2023年3月6日離世,黃振瑞生前為領取綜援人士,他將3.5萬元交予兩名教會教友羅惜鳳及黃雅麗,並與他們簽署手寫的委託書,委託二人處理其生活、醫療以及安排身後事的開支。

證人黃雅麗供稱,她與黃振瑞相識已久,因其唯一親人孫兒患有情緒病,因此受黃振瑞委託她們處理其財產。

另一證人、傳道人劉淑蓮表示,劉和羅惜鳳、黃雅麗定期會到安老院探望黃;黃離世後,三人發現安老院在他們不知情的情况下,將黃振瑞的殮葬事宜,連同其身分證交予涉案殯儀公司。劉及黃雅麗遂親臨該公司了解事件,抵達後,一名男子稱「俾返三千蚊你做回佣,仍然可以合作」。兩人拒絕接受賄款,並離開現場。

庭上播放被告與廉署錄影會面紀錄,其間被告拒絕承認有提供回佣一說,自己僅表示可以有合作空間,並否認有關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