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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父帶游泳7歲童溺斃 警列疏忽照顧 疑自行走到深水池 涉事酒店:有救生員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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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父親前日(1日)早上帶同兩名兒子到屯門黃金海岸酒店游泳,約1小時後其7歲兒子遇溺,由父親救起,送院後不治,案件列對所看管兒童忽略,暫未有人被捕。據了解,男童疑在父親不為意時走到深水池,該池最深達2.3米。

黃金海岸酒店回覆查詢時表示,對意外感非常難過,向男童家人致以深切慰問和提供適切協助,泳池按規定有救生員當值,並設有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等急救設備,酒店將全力配合當局調查。負責監管私人泳池的食環署稱,昨派員到該泳池巡查,沒發現違反牌照條件,過去3年亦沒發現該池違反牌照條件或收到相關投訴。

警方前日早上約11時接獲屯門黃金海岸酒店職員報案,指一名7歲男童懷疑在水深約1.3至2.3米的深水池遇溺昏迷,由其父親救起,現場一名女醫生住客及救生員為男童急救,送往屯門醫院搶救,延至下午2時許不治。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未有人被捕。據了解,男童並無特別病歷或長期病患。

食環巡查未見違牌照條件

酒店泳池昨繼續開放,現場設有兒童游泳池及成人池,兩泳池各有至少一名救生員當值,附近掛有多件救生衣。酒店網頁顯示,房客可在接待處借用遇溺偵測手帶,透過來自瑞典的Sentag系統監測游泳者在水底下的時間和深度,協助救生員為泳客定位。

港九拯溺員工會副理事長胡啟榮表示,家長帶兒童游泳時「一眼都不可走漏」,遇溺3分鐘已有生命危險,即使水深僅及腰或胸,如跌倒而未能重新站起來,亦有可能遇溺,水泡等浮具亦可能漏氣或反轉,並非百分百安全,呼籲如發現小童走失,家長須馬上通知救生員。他續稱,假期泳客特別多,一般酒店泳池周邊的花草佈置、滑梯梯底,甚至水面反光均可能成為救生員盲點,或需要巡池才可發現事故。

申訴專員早前調查發現,食環署沒有就持牌泳池的意外設立通報機制。食環署昨稱,已向所有泳池持牌人施加新牌照條件,規定發生遇溺致命事故後兩個工作天內向署方通報,另要求泳池持牌人除在泳池入口顯眼處標示當值救生員數目,亦須展示當值救生員的相片、中英文姓名及救生章編號,並備存救生員當值紀錄至少90天以供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