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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山景邨燒炭企圖謀殺案 押後7.12再訊 索精神科報告了解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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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山景邨日前發生企圖謀殺案,43歲男戶主涉因財困問題在家中燒炭,後遺下44歲妻子及3名年約13至16歲的女兒在家,獨自離開寓所。妻子醒來後發現燒炭痕跡遂報案處理,男戶主被控4項企圖謀殺罪,案件今(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12日再訊,以待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確認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其間無作保釋申請的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W.P.T.(43歲),被控於2024年6月26日在屯門鳴琴路山景邨景安樓某一單位企圖謀殺女子W、女童X、Y及Z。

控方今於庭上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及醫生的建議,了解被告的精神狀況是否適合答辯,並反對被告保釋。由當值律師代表的被告無作保釋申請,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案件將於7月12日再提堂,被告暫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