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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涉棍捅還押犯肛門 再有懲教員被控行為失當 准保釋候訊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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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懲教助理在壁屋懲教所當值時,涉以木棍捅傷18歲還押男子的肛門,令事主肛門撕裂及直腸受傷。繼涉案二級懲教助理和4名同倉囚犯早前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再有一名前一級懲教助理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今(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二級懲教助理被加控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申請押後以候準備轉介至區院及合併兩案,辯方表示可能反對合併案件。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押後至8月23日再訊,並批准前一級懲教助理保釋。

今就案件首次提堂的被告郭紹輝(55歲)已退休,他被控身為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於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7日間,在香港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有關情况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未能執行作為部門主管的職責,以及未能舉報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襲擊趙姓男子。

原案的5名被告為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33歲)、李梓睿(19歲)、何力桓(20歲)、李宇軒(19歲)及林承蔚(20歲),他們同被控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樓梯,意圖使趙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傷害趙。

譚力翀今被加控於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4日間,連同趙姓事主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訛稱趙用筆劃傷肛門。

控方表示,由於兩案涉及同一事件,遂申請押後以合併案件及預備文件轉介至區院。辯方稱郭紹輝有機會反對案件合併,關注合併後案件將在區院處理,餘下被告立場則保持中立。蘇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8月23日再訊,指示辯方如反對合併案件,需於兩天前通知法庭。

郭紹輝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外出,另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和涉事的5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