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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 警長作供否認曾修改被告手機資料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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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今日(28日)在高院步入第43天審訊。負責手機法證的警長供稱,他協助調查警員擷取與被告賴振邦有關的手機內資料。辯方問及警長有否修改被擷取的資料,警長稱他有整理資料但沒有修改。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團表示,控方餘下兩名證人及一名專家證人,預計下周三可完成控方案情,並指案件原定7月18日審結,但按目前進度可能要延長審期。

控方傳召警長陳智培作供,陳稱他自2014年隸屬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並曾修讀流動裝置法證課程,獲取手機法證的知識。2020年初,他被委派處理本案的法證工作,從證物警員手中接過一個防干預證物袋,裝有一部與被告賴振邦有關的iPhone手機。

陳表示,當時他檢驗手機,發現手機沒有設定密碼,其後他利用程式軟件Cellebrite去擷取手機內的資料,由於第一次擷取時未能擷取Telegram聊天記錄,故陳再次進行擷取資料。及後他協助調查警員檢視手機資料,並將與案有關的Telegram聊天記錄及手機照片燒錄成光碟,交予對方。

代表賴振邦的大律師余承熹於盤問時,問及陳的專業背景。陳指他自2014年起開始學習及使用Cellebrite作法證工作,但是他在處理本案的手機後才考取相關資格的證書。陳提及,Cellebrite擷取Telegram聊天記錄後會將相關資料匯入試算表內,由於部分欄目為空白,故他刪除該些欄目以方便檢閱。余質疑陳是否等同修改相關資料,陳稱「係有刪除,但冇修改數據,我會用整理嚟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