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插肛案多控一懲教 涉沒舉報同袍 違主管職責

發佈於

【明報專訊】二級懲教助理在壁屋懲教所當值時,涉以木棍捅傷18歲還押男子的肛門,令事主肛門撕裂及直腸受傷。繼涉案二級懲教助理和4名同倉囚犯早前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沒舉報事件的前一級懲教助理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而二級懲教助理被加控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23日再訊,以候準備轉介至區院及合併兩案。前一級懲教助理獲准保釋,其餘5名被告續還押候訊。

昨就案件首次提堂的被告郭紹輝(55歲)已退休,他被控身為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於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7日間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有關情况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未能執行作為部門主管的職責,以及未能舉報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襲擊趙姓男子。

同袍加控妨司法 涉稱事主自弄

原案5名被告為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33歲)、李梓睿(19歲)、何力桓(20歲)、李宇軒(19歲)及林承蔚(20歲),同被控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樓梯意圖使趙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傷害趙。譚力翀被加控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4日間與趙姓事主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訛稱趙當日的傷勢是趙自己用筆劃傷其肛門,涉及的刑事案件可能由警方調查。

控方表示,由於兩案涉及同一事件,申請押後以待合併案件及預備文件轉介區院。辯方稱郭紹輝有可能反對案件合併,餘下被告則保持中立。蘇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並指示辯方如反對合併案件,需於兩天前通知法庭。郭紹輝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外出,另須遵守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和涉事5名被告。

【案件編號:KTCC127、12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