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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沙井女工裁死於不幸 夫擬民事索償 官促渠署落實中長期措施 設中央電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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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蠔灣污水處理廠3年前發生工業意外,46歲女工人在回流井工作時昏迷不治。死因裁判官昨裁決稱,事主救夫心切沒佩戴安全呼吸器具下井,吸入硫化氫而暈倒,撞傷胸部並跌入水中遇溺,死因為硫化氫中毒、胸部受損及溺斃,裁定事主「死於不幸」,促請渠務署盡快全面落實中長期改善措施。事主丈夫李金華庭外表示「預咗係咁樣」,聞判後心情無改變,料將民事追討損失(見另稿)。明報記者

事主王喜梅2021年11月18日在小蠔灣污水處理廠工作時死亡。死因裁判官周至偉昨裁決時綜合證供指出,工人當日沒到控制室登記,後有學生來廠取污泥樣本,控制室職員不知道有工程下,向離心機操作員確認可以開啟離心機,以致污水入井釋出硫化氫,濃度高達1000百萬分率,可使人即時昏迷。

採納勞處建議 須上鎖掛牌

周官續稱,井內施工的3名工人嗅到異味後暈倒,地面候命工人亦於落井救人後暈倒,事主向渠務署職員求助,其後被目擊救夫心切、阻止不果下入井,獲救時已無心跳呼吸、缺失左前臂,在相對可能性的原則下裁定王「死於不幸」。

建議方面,周官分別詳述勞工處及渠務署報告的改善措施,認為勞工處建議合適合理,全面採納其建議,包括承判商須制定安全工作系統和演習、執行「上鎖掛牌」制度等。周官亦認為毋須就渠務署已實施的中短期措施作建議,促請渠務署盡快全面實行中長期措施,即具影像分析功能的閉路電視,以加強監測工人施工情况,並設置中央電子平台,管理工程通訊、監督及出入管制,並配置智能頭盔及GPS裝置。周官裁決後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對事件感難過,希望同類事故不再發生。

勞處:就密閉空間守則特別巡查

勞工處回覆查詢稱,對於工友於意外身故十分難過,另提到新頒布的《工作守則: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將於今年11月30日生效,為了解業界對新指引的準備情况,勞工處6月中旬展開為期兩周針對密閉空間的特別巡查行動。渠務署暫未有回覆。

【案件編號:CCDI 1053/21】

(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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