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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盈科附屬公司男前經理瞞利益助母接公司訂單 判囚40個月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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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盈科附屬公司男前經理被指隱瞞母親擔任一間供應商股東,他向公司提議使用該供應商,令公司發出逾3039萬元採購單,他被揭發後全數歸還涉款1600萬元。前經理前日承認一項欺詐罪,還押至今日(20日)於高院被判刑。法官杜麗冰表示,本案出現嚴重的違反誠信,被告向公司隱瞞利益衝突,惟考慮被告認罪及在候審期間承受心理負擔,判處他入獄40個月。

男被告張倬敏(現45歲)於案發時擔任電訊盈科附屬公司PCCW Services Limited(PSL)經理。辯方為他求情指,被告2014年加入涉案公司工作,至2018年因本案而辭職。辯方稱被告2017年首次被捕,2018年獲警方無條件釋放,2022年始被起訴,質疑當中有檢控延誤,惟控方指廉署調查需時,因需翻閱大量文件及會見逾50名證人。

杜官判刑指,被告有預謀下犯案,隱瞞利益衝突,案件存在嚴重的違反誠信,即使被告向公司全數歸還涉款以顯示悔意,但刑期需具阻嚇性。杜官亦不認同有檢控延誤,指調查本類型案件一般需時,但認為被告在候審期間會承受一定心理負擔,故考慮以上因素後判被告囚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