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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幸兒、楊穎敏:把握垃圾徵費暫緩契機 以行為科學定減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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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徵費)暫緩生效;之後何去何從,仍未有定案。政府稱希望公眾能夠利用空間討論並改善方案。

說到底,垃圾徵費的本質並不在於收費,而是旨在改變市民處理垃圾的習慣,達至全城減廢。筆者從事有關行為科學的研究,希望藉此機會以學術角度探討,除了徵費之外,如何以教育及提供誘因,推動市民繼續減廢。

減廢教育 須具針對性

教育是改變行為的其中一個關鍵。本港社會推行環保教育已有相當長的日子,很多市民都知道堆填區飽和迫在眉睫。但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廢物收費「先行先試」報告顯示,為何仍然有四成半市民表示遵從垃圾收費「十分困難」或「困難」?

當然,有人還是否定這個問題的存在,但「裝睡的人叫不醒」,再多花資源去教育他們,意義不大。筆者反而看見一個現象:身邊一些平時身體力行自備購物袋和水樽的人,一講到垃圾徵費,只有懷疑與懷疑,難道他們從此推翻對環保的那些宗旨?非也,細問之下,原來他們不知道如何在生活的每個細節實行減廢,同時也對回收品的末端處理抱有疑問。

此正是垃圾徵費的瓶頸所在。日後政府推行減廢教育時,應該集中資源教導市民如何做好乾淨回收,以及正確使用各種回收設施,先在環境意識較高的群體中建立好回收文化。

回收獎賞雖小 仍有效誘發改變

教育是什麼?是不是花資源印製精美海報、小冊子、單張,然後分派給市民,市民就會乖乖跟着做?筆者是老師,十分清楚即使學生收到筆記,不代表他們會閱讀。如果將筆記設計得清楚易明,當然會有幫助,惟如果筆記的內容不會被考核(即是「不計分」),大部分學生根本不會閱讀——「計分」就是誘因。

就行為科學角度而言,可總結3類對此誘因有不同反應的學生。第一類學生做到「求學不是求分數」,他們為了追求學識而閱讀筆記,無論筆記內容計分與否,他們都會去讀。第二類學生知道筆記的內容有用,但「身體很誠實」, 在「食玩瞓」後還有時間才去看。第三類學生否定筆記內容的重要,覺得筆記對學習並無幫助,甚至筆記放哪裏都記不起來。行為科學認為,「計分」對第二類學生最能夠發揮刺激行為的作用。

如果將上述例子套用在環保教育,第一類市民,就是那些無論垃圾徵費會否推行,都會自動自覺地做分類回收。第二類市民的內心支持減廢,但身體卻出現「下次先做啦」的行為。第三類市民不相信減廢的理念,又或者因為實際生活上的各種限制,所以沒有付諸行動。

綜觀這3類市民,向第二類市民提供誘因,例如儲分或換領超市禮券等,引導他們學習並實踐分類回收,是最有效誘發他們的行動力。而第二類市民正正是社會的主流。筆者在「綠在區區」計劃的觀察所得,即使垃圾分類是多麼複雜的一件事,但是不少市民為了得到獎賞,會變得願意學習如何正確分類垃圾。縱然這些獎賞看似很微小,惟往往提供到足夠動力讓人習得一些新習慣。

順帶一提,無論是教育還是給予誘因,必須考慮施政的「目標人物」。大家可能認為,面對龐大的廢物問題,區區超市禮券這種小恩小惠沒有吸引力。但是,提出這個評論之前,請先問問家中的長者或外傭(如果有的話),對這種小獎賞有興趣嗎?

垃圾徵費變善款 未必奏效

坊間有指如果政府把出售垃圾袋所得之利益,捐贈到受市民歡迎的慈善機構,可以提升市民對垃圾徵費計劃的接受程度。對於這個建議,筆者不敢苟同,原因是附加費(surcharge)是利用令市民感到「肉赤」(pain of paying)的方式去減少某些行為。筆者的學術研究指出,當附加費被用作慈善用途,在某些市民眼中,就如同把附加費加上「光環」。當附加費不再令人「肉赤」時,其效能會因此減低,有違垃圾徵費的原意。

作者梁幸兒是中大商學院市場學系講師,楊穎敏是中大商學院市場學系副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梁幸兒、楊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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