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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3宗「唱高散貨」案 移交區域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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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早前證監會與警方於進行聯合調查後,東區裁判法院昨日批准代表律政司長林定國提出的申請,將3宗大型和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案件移交區域法院審理,法院亦批准各名被告保釋,區域法院首次聆訊將於今年7月9日進行。

共18名被告涉串謀詐騙和洗錢罪

證監會指出,3宗案件共有18名被告被控以《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罪行,以及串謀詐騙罪和洗錢罪,當中涉永續農業(8609)、富匯建築(1034,後改名為富匯國際)及嘉藝控股(1025)的股份。被告涉嫌曾組織並執行涉及上述公司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利用多個代名人帳戶操縱大量股份交易,並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誘使投資者買入股份。

證監會提到,法院批准各被告保釋的條件,其中包括需繳交5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及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定期到警署報到,以及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須在事前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