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攝影師中學四狎女生罪成

發佈於

【明報專訊】34歲攝影師在華富邨某中學四度觸摸女學生臀部,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後受審,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考慮事件涉共4次觸摸,加上被告過往曾在地鐵站干犯同類型罪行及留案底,應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押後判刑至6月27日,其間須還押。

有同類案底 官不信「袋內物品誤碰臀」

被告謝浩楠被控2023年3月25日在華富邨某中學禮堂內猥褻侵犯X。控方案情稱,X是該校女生,當日校園舉行紙飛機比賽,X於禮堂製作紙飛機時,被告先後4次摸X臀部。X被摸後感到難受,向教師揭發事件。

裁判官裁決稱,X作供清晰直接。被告辯稱其外套袋裝有物品,故經過X時外套袋不慎觸碰X臀部,令X誤以為被觸摸。裁判官指出,片段顯示禮堂通道寬度足夠讓一人正面通過,被告毋須走近X,加上X供稱她感覺被手掌或手指觸摸臀部,故拒納被告證供,裁定罪成。

控方稱被告曾有一次同類案底。辯方求情稱,被告大學畢業,有良好家庭背景,案中不涉暴力、沒預謀犯案及整體觸摸時間少於20秒。裁判官稱不能忽視因素為被告共4次觸摸,加上考慮被告背景,遂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ESCC 27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