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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認局內浴室廁所偷拍女同袍 消防員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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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防員涉於當值期間在消防局內偷拍女消防隊長於洗澡後抹身,事敗被捕。警方其後在消防員家中再發現7段偷拍片段,事主除了女隊長,還包括一名女文職人員,當中包括她如廁、更換衛生巾片段。該消防員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7項窺淫及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名,還押至7月4日判刑,以候其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完成。

被告張國振(32歲,消防員)原被控11項窺淫及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名,控方經修訂下撤回其中4項窺淫罪。被告承認的8項控罪發生於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某消防局的浴室及廁所等,涉及消防隊長X及文職員工Y。

求情稱因案分手患抑鬱 升職變革職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與61歲母親同住,本將與拍拖12年的初戀女友結婚,因今次事件分手,並患抑鬱症。辯方稱被告現時月入是頂點的3.5萬元,原將被建議升職,但經過事件面臨革職,損失約33萬元強積金。辯方亦稱被告沒將影片用於商業用途,不牽涉敲詐、放上互聯網或傳送第三者,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9月13日近晚上11時,消防隊長X於涉案浴室洗澡,之後抹身,發現有人透過門下空隙把手機伸出偷拍,X「嘩」了一聲,穿回衣服並向消防局上級報告。上級即時向包括被告在內的5名當值消防員查看手機,但沒發現,事件最終報警。

翌日X認出被告手機與偷拍她的手機相同,被告因而被捕。警方於被告家中檢走兩部手機、一部平板電腦、一部手提電腦及一隻USB手指。

警方在被告的USB手指找到7條偷拍片,包括X全身赤裸、用毛巾抹身和穿衣的出浴畫面,拍攝角度為通風口位置。

其餘6條影片涉及Y,內容包括Y在廁所裸露下半身如廁、更換衛生巾等畫面,被告由相鄰廁格拍攝;另一影片則為Y在其辦公室的裙底畫面。

【案件編號:FLCC 15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