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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胸痛入院翌日亡 婦裁死於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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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7歲家庭主婦2021年底因胸口痛入住瑪嘉烈醫院,翌日清晨離世。死因裁判官昨裁決稱,事主患心臟主動脈剝離,屬自然產生疾病,裁定死於自然。裁判官提及,死因庭處理不少主動脈剝離個案,此病難於偵測,寄望醫學科研繼續進步,令醫護容易斷症。事主丈夫在庭外表示,就算主動脈剝離是罕見疾病,患病百分比不高,「對於家庭來講,傷害係百分之一百」,語畢眼眶泛紅。

事主潘玉玲2021年12月4日送院,翌日不治。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昨接納病理學醫生供辭,裁定事主死因為心臟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此致命疾病是身體自然產生,裁定死於自然。林官稱,研訊揭示事主去世過程,「一啲傷痛始終仍然喺度」,寄語事主丈夫和女兒視為試煉,長存平安的心。

心臟主動脈剝離 官提3建議

針對死因庭建議,林官稱「醫學是一門藝術」,有關建議要切實可行,不應取代醫生專業判斷。林官向醫管局提出3項建議,包括1. 若病人投訴胸口撕裂性痛楚,並伸延至背部,醫護應提高警覺,考慮病人是否出現主動脈剝離,亦以新近拍攝的胸腔X光片對比舊X光片,確定病人縱膈腔有否擴大;2. 若懷疑病人患急性心臟疾病,醫護應安排病人接駁心臟監察儀器,每隔4小時檢查心電圖及檢驗心酵素;3. 醫生以口頭方式處方藥物後,應在切實可行下盡快會見病人。

死因庭屢有同類案 家屬質疑未吸教訓

事主丈夫孫智聰在庭外表示,從家屬角度,覺得妻子遭遇不幸。他從研訊了解醫護可改善的地方,感覺難過和有情緒,希望本案可「造福」他人,減少對其他家庭傷害。他提到,妻子在急症室初步診斷為冠心病,內科改以腸胃炎方向診治;若死因庭處理過不少主動脈剝離個案,不知道前線醫護有否從過往裁決中學習,「若(醫護)有學習的話,警覺性提升,我太太會不會在急症室『把關位』好啲呢?」

瑪嘉烈稱跟進 已加強監察培訓

瑪嘉烈醫院回覆稱尊重裁決,會仔細研究判辭及跟進建議,向家屬致以慰問。院方稱已推行一系列措施,加強監察懷疑患急性心臟疾病者的臨牀情况,包括推出先導計劃,如醫生懷疑病人主動脈剝離,可迅速治療。院方已加強員工培訓,並向不同部門分享主動脈剝離個案,以協助同事及早識別,適當診斷。

【案件編號:CCDI 1063/21】

(死因研訊)